全体教职员工:
为进一步规范园区车辆停放和行车安全,美化园区环境,后勤保障中心对园区车位进行了重新规划,并增设了停车标示牌。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停车区域
1、机动车停车区域5处:招生就业办正面右侧区域、运动场入口区域、致远楼与润泽楼之间区域、兰蕙楼与齐贤楼之间区域、致远楼正面左侧区域;
2、摩托车、自行车及助力车停车区域1处:设在润泽楼后侧指定区域。
二、临时停车位
1、校园规划图前区域临时停车位:仅用作外来业务接待车辆使用,由门岗人员和业务衔接部门进行引导停放。
2、运动场后门区域临时停车位:当园区停车区域无法停放时,用作教职工车辆临时停放。
三、停车要求
即日起将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区域,车头朝向按照停车指示牌要求有序停放。
四、违规处理
自3月19日起,后勤保障中心将不定期对园区内车辆停放情况进行检查,对未按相关要求停放的车辆,进行警示处理;受警示处理的车辆再次违规停放的,将对车主进行30元/次的处罚。
五、车辆通行证办理
根据工作需要,经常出入园区车辆(含摩托车、助力车)的车主,以部门为单位,将车辆相关信息进行汇总,于3月23日前交至后勤保障中心,进行统一登记并制作车辆通行证。
特此通知
后勤保障中心
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